藤县:太平两老人“我提供房子,你卖淫我抽成,每次收...

[复制链接]
查看: 1566|回复: 0

887

主题

889

帖子

3172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3172
发表于 2020-8-18 10:59:5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登陆看大图,发表文章,等你加入哦!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x
为了赚取“养老钱”,藤县两名“50后”老人动起了歪心思,竟合谋租房用于给卖淫女提供场地,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。

Screenshot_20200817_222622.jpg

2019年3月份,被告人蒙某业(1951年出生)、吴某珍(1956年出生)为谋取非法利益,二人经合谋后租赁藤县太平镇某街的一房屋,后将该房屋内6个房间用于容留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,并从中收取5元/次的场地费。2020年3月17日,当卖淫女与嫖客在该处房间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,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。直至案发,被告人蒙某业、吴某珍容留卖淫共获利人民币15000元。

藤县:太平两老人“我提供房子,你卖淫我抽成,每次收...

藤县:太平两老人“我提供房子,你卖淫我抽成,每次收...

上为网络配图

另经法院查明,被告人蒙某业曾因犯盗窃罪于1989年11月被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蒙某业、吴某珍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,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,应予依法惩处。被告人蒙某业有前科劣迹,可以酌情从重处罚。被告人蒙某业、吴某珍认罪认罚,具有坦白情节,对其可以从轻处罚。

综合案情,藤县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,以犯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蒙某业、吴某珍有期徒刑十一个月、十个月,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、三千元。来源:藤县人民法院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精选推荐

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