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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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2-25 22:50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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藤政发〔2021〕15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:
      都坡小学(旧盐站)等3处近代现代建筑物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,经县政府核定为我县第一批历史建筑。现将我县第一批3处历史建筑名单、保护范围和建筑概括予以公布。

      历史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,对于传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,各乡镇、各单位要依照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工作方针,科学规划,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发展、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,认真做好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、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。
附件:藤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一览表
2021年12月21日

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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